預防性維修試驗
(1)不經濟
目前國內外執行的大多是定期維修制,一般都要求“到期必修”,沒有充分考慮設備實際狀態如何,以致超量維修的不少,造成了人力及物力的大量消費。它雖對提高設備可靠性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未考慮設備的具體狀況,而且制訂的周期往往比較保守,以致出現了過多不必要的停機及維修,甚至因拆卸、組裝等過多而出現過早損壞。定期停電進行預防性試驗及大修均需停電,不僅要損失電量,而且增加了工作安排的難度;加之定期大修和更換部件還需投資;有時設備的實際狀態可能完全不必作任何維修而仍能繼續長時期運行,若維修水平不高,反而可能使設備越修越壞,從而產生新的經濟損失。英國P.J.達夫勒曾提到定期檢查和維修的計劃維修方式的經濟效益問題,樂觀的估計認為其中60%維修費用是該花的,另一種估計則認為定期維修中更換下來的設備中有90%是沒有必要更換的。因此,不論怎么估計,這種維修體系不是最經濟的方式。
(2)局限性
從技術角度分析,離線的定期預防性試驗也有局限性:1)試驗條件不同于設備運行條件
多數項目是在低電壓下進行檢測,例如介質損耗角正切tan是在10kV下測試,而高壓設備的運行電壓特別是超高壓設備遠比試驗電壓要高;運行時還有諸如熱應力等其它因素的影響無法在離線試驗時再現。這樣就很可能發現不了絕緣缺陷和潛在的故障。
2)不能及時準確地發現故障
絕緣的劣化、缺陷的發展雖然具有統計性,發展速度有快有慢,但總是有一定的潛伏期和發展時間,在此期間會發出反映絕緣狀態變化的各種信息,而預防性試驗是定期進行,從而出現以下情況:
①漏報,即預防性試驗通過后仍有可能發生故障,甚至嚴重事故。例如,某供電局一臺220kV變壓器自1991年大修后預試結果一直正常,然而在1991年底卻突然爆炸起火燒毀。
②誤報或早報。例如預防性試驗結果雖超標,但若故障不進一步發展,可不必馬上停電檢修而仍可繼續運行,只需加強監視即可。若按預防性試驗結果作出停電檢修診斷,就會損失停電檢修所引起的費用。